新浪傳媒訊:2013年11月15日下午,新浪傳媒論壇第九期《媒體如何保證商業報道的公正——陳永洲事件的啟示》在北京新浪總部舉行,論壇就“媒體如何保證商業報道的公正”“媒體在監督報道中存在的問題”“媒體如何自律”三大主題展開了討論,以下是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、教授徐迅在第二個主題“媒體在監督報道中存在的問題”的發言實錄:
  徐迅:關於公正性的問題,我聽了以上的發言,有點心得,當然和監督也有關係。比如有些記者對記者這個職業定位的認識,可能沒有更多職業的追求,這是個人的問題。我做過20年一線的採編,當記者出身,當一個好的職業記者是我自己的一個追求。我覺得這個職業,如果每一個人在走上這個崗位的時候,他自己的內心是出於對這個職業本身的魅力的追求,比如說這個職業可以追尋真相的魅力,把一個真相逐步逐步地揭開;再比如說這個職業鐵肩擔道義的魅力,用批評報道來匡扶正義;還有這個職業作為觀察者的魅力,不直接加入人間的肉搏戰,而是很超脫地觀察客觀現象,並且可以把它準確的報道出來,等等,都是新聞記者這個職業的魅力。如果不是奔著這樣的一種職業追求加入到這個隊伍當中,而是考慮其它的,比如說金錢,那你去做生意好了;比如像我學法律出身,我去當律師好了。普通的記者有可能會成為名記者,有可能影響非常大,但是他沒有權力。諸如此類。也就是說,記者不是一個可以大富大貴的職業,所有的業者入行第一天就應當明白。如果對自身職業的定位,在起點上就有點不那麼純粹,要想成為一個優秀的職業記者是困難的。因為確實是有這種現象,有些人不知道怎麼歪打正著地進入這個隊伍里,幹了幾天,然後說沒想到這個飯碗還行,這個月一算收入,得了幾個紅包,還行,這活還能幹,這種職業定位就很危險。
  當然,我們不能把所有的公正都寄托於個人道德定位和追求上,制度其實有很大的原因。所以,一個媒體內部,比如剛纔馬國英談到,如果在內部是“兩不分”的,也就是新聞傳播與廣告傳播不分、記者隊伍與廣告隊伍不分,為什麼這個記者站老跟一個企業過不去,目標是要錢,為了拉廣告,那他到底是做內容的記者,還是廣告部的工作人員?兩不分的情況下,很容易發生利益交換,就是拿稿子來換錢,或者拿錢滅稿子,或者拿錢推稿子,自然而然就發生了。這就是媒體內部管理上的問題。
  好在這種“兩不分”的問題,大多數的媒體比較快地解決了,要不然還不知道得掉進去多少人。因為你如果在“兩不分”這樣的節構里處於中間環節,我是做過編輯部主任的,你要不去搞錢,上邊不容你,下邊也不容你。你要想當一個好的職業記者,一個好節目的編輯部主任,你活不下去。為什麼?因為你沒完成任務,任務是什麼?除了辦節目,還要掙錢,拉廣告,拉贊助,那太糟糕了,如果你靠自己的道德信念來支撐的話,堅持不了多久。當然,更大的制度是一個合理的市場公平競爭的秩序,還有合理的退出機制,活不下去就別活了,死了算了。要是總想不如賴活著,賴活著就一定得幹壞事,不能成為有公信力、有專業標準、受人尊敬的媒體。所以,該淘汰的就得淘汰,勉強活著就一定會有歪門邪道。
 
(編輯:SN00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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